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主要职能
经市委研究决定,市产业合作办公室并入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增挂市产业合作办公室牌子。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
一、主要任务
(一)统筹全市内资引进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内资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搜集企业投资信息,建立完善招商项目库。
(四)提供内资投资咨询服务。
(五)宣传推广东莞投资环境。
(六)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七)贯彻执行省市产业转移政策,协调规划管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共建园区各项工作。
(八)参与共建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实施。
(九)协助有关部门对共建园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
(十)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财政投入共建园区的资金进行监管。
(十一)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内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起草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负责年度工作安排、总结、汇报、综合信息等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内资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落实招商政策和招商任务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日常行政、后勤保障、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党务等工作。
(二)项目引进科
负责提供内资投资的咨询服务;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接洽跟踪服务,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配合各镇街开展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
(三)投资宣传科
负责组织投资推广活动;负责各种招商宣传资料的策划、编撰、印制工作 ;负责内资经济工作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工作;负责单位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四)产业合作科
负责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共建工作;协助共建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统计有关信息,做好产业转移项目的跟踪和服务;负责对东莞财政投资资金进行监督;协助园区做好省年度考核和验收工作; 负责协调配合市属园区开展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9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四、其他事项
(一)原市产业合作办公室负责园区规划及韶关园区工作的6名人员随编制一同划入到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
(二)原由市产业合作办公室承担的工作任务交由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承担。
一、主要任务
(一)统筹全市内资引进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内资招商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搜集企业投资信息,建立完善招商项目库。
(四)提供内资投资咨询服务。
(五)宣传推广东莞投资环境。
(六)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七)贯彻执行省市产业转移政策,协调规划管理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共建园区各项工作。
(八)参与共建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的编制实施。
(九)协助有关部门对共建园区进行年度考核和验收。
(十)协助市有关部门对财政投入共建园区的资金进行监管。
(十一)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内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综合科
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起草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负责年度工作安排、总结、汇报、综合信息等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内资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落实招商政策和招商任务的相关考核工作;负责日常行政、后勤保障、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党务等工作。
(二)项目引进科
负责提供内资投资的咨询服务;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评估论证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接洽跟踪服务,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配合各镇街开展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
(三)投资宣传科
负责组织投资推广活动;负责各种招商宣传资料的策划、编撰、印制工作 ;负责内资经济工作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工作;负责单位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四)产业合作科
负责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共建工作;协助共建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统计有关信息,做好产业转移项目的跟踪和服务;负责对东莞财政投资资金进行监督;协助园区做好省年度考核和验收工作; 负责协调配合市属园区开展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9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四、其他事项
(一)原市产业合作办公室负责园区规划及韶关园区工作的6名人员随编制一同划入到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
(二)原由市产业合作办公室承担的工作任务交由市内资经济促进中心承担。